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2-17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苏相月
录入:陈晓雪
审核:王岩
【字体:大 中 小】
12月16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应邀参加的新闻媒体介绍2021年以来未成年检察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由佳木斯市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四级调研员钟声主持,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树伟,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姚建鑫出席新闻发布会。

会上,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树伟重点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省检察院牵头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以及全市检察机关相关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2021年9月,省检察院牵头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旨在通过专项治理的摸排整治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佳木斯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于9月17日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使各基层院和县(市)、区公安局在第一时间了解活动的时间安排、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从条线角度将此次活动的精神迅速传达至基层。此外,基层院通过与同级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一步商讨工作安排、活动细节,从横向上实现了工作的细化与分解,最终实现了此次活动相关要求在市、县(区)两级单位间的纵向传递和横向交流,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佳木斯市检察院还专门制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实行)》宣传海报,在开展检查时一并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方便其随时查阅。同时重点对从业人员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讲解,对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予以说明,从正反两方面来引起从业人员的重视,尽最大可能减少旅馆行业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可能性。
截止到目前,全市两级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排查旅馆919家,其中重点排查乡镇、城乡结合部旅馆57家,日租房14家;发现存在问题旅馆19家,督促处罚7家,其中罚款4家,限期整改3家;督促整改落实12家,其中完善安保设施5家,张贴警示制度3家,其它整改4家。开展法律宣传22场次,涉及308家宾馆846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后,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树伟表示:“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加深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希望大家在生活和工作中发现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线索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让我们同心协力守护好祖国的未来。”
据了解,2021年9月,省检察院牵头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旨在通过专项治理的摸排整治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佳木斯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于9月17日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使各基层院和县(市)、区公安局在第一时间了解活动的时间安排、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从条线角度将此次活动的精神迅速传达至基层。此外,基层院通过与同级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进一步商讨工作安排、活动细节,从横向上实现了工作的细化与分解,最终实现了此次活动相关要求在市、县(区)两级单位间的纵向传递和横向交流,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佳木斯市检察院还专门制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实行)》宣传海报,在开展检查时一并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方便其随时查阅。同时重点对从业人员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讲解,对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予以说明,从正反两方面来引起从业人员的重视,尽最大可能减少旅馆行业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可能性。
截止到目前,全市两级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排查旅馆919家,其中重点排查乡镇、城乡结合部旅馆57家,日租房14家;发现存在问题旅馆19家,督促处罚7家,其中罚款4家,限期整改3家;督促整改落实12家,其中完善安保设施5家,张贴警示制度3家,其它整改4家。开展法律宣传22场次,涉及308家宾馆846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后,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树伟表示:“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加深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希望大家在生活和工作中发现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线索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让我们同心协力守护好祖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