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2-28
来源:汤原县检察院
作者:杨璐
录入:陈晓雪
审核:苏相月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中军介绍了近三年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工作过程中的亮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等应邀参会。
近三年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其中2018年办理2件2人,2019年办理3件3人,2020年办理4件4人;总计发放救助金8.4万元,涉及贫困户救助案件6件6人,残疾人救助案件2件2人,未成年人救助案件1件1人,原案所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及交通肇事罪。
(一)领导带头办案,突出司法救助责任担当。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形成了领导班子亲自抓,第四检察部具体落实,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深入研究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从业、家庭收支、看病治疗、负债、社会救济、原案处理等基本情况,不断探索、拓宽救济渠道,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020年,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朝晖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被救助人是贫困户,发放救助金5000元。
(二)延伸司法服务,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为了实现高效救助,办案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完善窗口便民服务措施。在控申接待窗口设立“便民服务台”,并附有司法救助案件“一次性告知书”,对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答复。对一些特殊案件,坚持特事特办,将救助金尽快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
(三)突出救助重点,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战。
该院始终坚持“扶危济困,执法为民”的原则,切实关注困难群体,通过简化受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加大救助金额、不断加强对重点救助对象救助力度。
2019年办理的未成年国家司法救助案,积极为被害人争取国家救助金2万元,采取多元化救助,通过咨询县医保局和县低保局,并与县公安局驻吉祥村扶贫工作队与驻村工作队取得联系,共同帮助被害人办理了低保申请,仅用10天的时间就被县低保局正式纳入农村低保,极大缓解了高昂的治疗费用给其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机关实施“三大攻坚战”的庄严承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下步工作中,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拓宽救助渠道,为实现汤原县社会和谐和法治进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