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优检察履职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11-23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五检察部
录入:陈晓雪
审核:王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检察院第五党支部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于11月23日下午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积极谋划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第五党支部书记胡淑梅,市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皮国华以及第五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于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职,深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实践,确保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以更优更实的检察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做强民事检察,实现精准监督,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检察要时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重点,精准监督,自觉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精准监督,更加注重选择在司法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进一步加强能动履职,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做好支持起诉等工作,用好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实效,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更加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二是要做实行政检察,持续深化监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检察要牢记“国之大者”,紧跟时代步伐与民同行,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到实处,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监督新理念,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更优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做好公益诉讼,凝聚共识合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顺应时代要求、呼应人民期盼,关联着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鲜活检察实践,连接着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伟大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是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要办好每一起案件,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办案成果,稳数量、提质效,继续守护绿水青山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化文物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等主体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更加充分地彰显制度效能,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上还学习了时代楷模潘东升的事迹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