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院召开听证会议,公开审查羁押必要性
时间:2021-11-23
来源:前进区检察院
录入:陈晓雪
审核: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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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保证办案质效,正确适用羁押强制性措施,11月19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对涉嫌赌博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做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到场参加此次听证。这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全市召开的首例羁押听证会,因疫情防控需要,听证会通过佳木斯市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和佳木斯市看守所提审室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

简要案情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伞某某、周某某联系赌博场地,组织多人采用扑克推牌九的赌博方式聚众赌博,经侦查,涉案赌资6万余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地介绍了案件情况,侦查人员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和认罪态度,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诚心认错悔过。各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犯罪嫌疑人伞某某、周某某无羁押必要。检察机关综合听取了各方意见,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认为没有羁押必要而不批准逮捕。
羁押听证是检察机关开展的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有无继续羁押必要,听取各方意见的检务活动。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羁押审查工作,准确适用羁押措施,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伞某某、周某某联系赌博场地,组织多人采用扑克推牌九的赌博方式聚众赌博,经侦查,涉案赌资6万余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地介绍了案件情况,侦查人员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和认罪态度,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诚心认错悔过。各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犯罪嫌疑人伞某某、周某某无羁押必要。检察机关综合听取了各方意见,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认为没有羁押必要而不批准逮捕。
羁押听证是检察机关开展的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有无继续羁押必要,听取各方意见的检务活动。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羁押审查工作,准确适用羁押措施,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