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月佳木斯市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时间:2023-04-26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晓飞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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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152人,同比下降3.18%;受理审查起诉302人,同比下降23.54%;批准逮捕90人,同比下降25.62%;起诉238人,同比下降39.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67%,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同比持平;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52%,同比减少0.08个百分点。
二、刑事监督工作
(一)立案、撤案监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同比上升180%;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6件,同比上升128.57%。
(二)侦查活动监督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件,同比上升300%。
(三)审判监督
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同比持平。
(四)纠正漏诉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同案犯9人,同比上升50%。
(五)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01人次,同比增加30000%。
(六)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40人,同比上升344.44%。
(七)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7件,同比上升750%。
三、民行检察工作
(一)民事裁判案件监督
民事裁判案件审结中提出监督意见3件,同比上升200%。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对民事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6件,同比上升69.7%。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26件,同比上升52.94%。
(四)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诉前程序119件,同比增加124.52%。
五、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比上升200%。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22人次,同比上升100%。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152人,同比下降3.18%;受理审查起诉302人,同比下降23.54%;批准逮捕90人,同比下降25.62%;起诉238人,同比下降39.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67%,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同比持平;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52%,同比减少0.08个百分点。
二、刑事监督工作
(一)立案、撤案监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同比上升180%;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6件,同比上升128.57%。
(二)侦查活动监督
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件,同比上升300%。
(三)审判监督
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同比持平。
(四)纠正漏诉
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同案犯9人,同比上升50%。
(五)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01人次,同比增加30000%。
(六)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40人,同比上升344.44%。
(七)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7件,同比上升750%。
三、民行检察工作
(一)民事裁判案件监督
民事裁判案件审结中提出监督意见3件,同比上升200%。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对民事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6件,同比上升69.7%。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26件,同比上升52.94%。
(四)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诉前程序119件,同比增加124.52%。
五、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比上升200%。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22人次,同比上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