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佳木斯市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时间:2022-10-28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晓飞
录入:孙安琪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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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587人,同比下降36.4%。受理审查起诉1521人,同比下降2%。
(二)刑事“案-件比”
刑事“案-件比”为1.07,同比下降0.05。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84%,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同比上升0.81个百分点。
(四)自行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295件,同比上升112.23%。
(五)不捕率
不捕率为34.75%,同比上升11.72个百分点。
(六)不诉率
不诉率为24.3%,同比上升13.66个百分点。
二、刑事监督工作
(一)立案监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数为25件,同比上升4.17%。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数为42件,同比上升100%。
(二)审判监督
提出刑事抗诉5件,同比下降37.5%。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人数为31人,同比下降3.12%。
(四)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数为65人,同比上升10.17%。
(五)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数为53件,同比下降25.35%。
三、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民事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50%。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数为295件,同比上升235.23%。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4件,同比上升253.85%。
四、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2件,同比上升160%。
(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含上期未回复数)69件,同比增加40.82%。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诉前程序
诉前程序为365件,同比上升85.28%。
(二)提起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数为17件,同比上升30.77%。
六、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不捕率
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9.38%,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
2. 附条件不起诉率
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6.27%,同比上升25.3个百分点。
(二)司法救助率
司法救助率为2.2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
(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各级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53人次,同比上升47.22%。
(四)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全市开展审查案件听证319件次,同比上升11.54%。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587人,同比下降36.4%。受理审查起诉1521人,同比下降2%。
(二)刑事“案-件比”
刑事“案-件比”为1.07,同比下降0.05。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84%,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同比上升0.81个百分点。
(四)自行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295件,同比上升112.23%。
(五)不捕率
不捕率为34.75%,同比上升11.72个百分点。
(六)不诉率
不诉率为24.3%,同比上升13.66个百分点。
二、刑事监督工作
(一)立案监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数为25件,同比上升4.17%。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数为42件,同比上升100%。
(二)审判监督
提出刑事抗诉5件,同比下降37.5%。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人数为31人,同比下降3.12%。
(四)对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数为65人,同比上升10.17%。
(五)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
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数为53件,同比下降25.35%。
三、民事检察工作
(一)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民事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50%。
(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数为295件,同比上升235.23%。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4件,同比上升253.85%。
四、行政检察工作
(一)行政审判活动监督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2件,同比上升160%。
(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含上期未回复数)69件,同比增加40.82%。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诉前程序
诉前程序为365件,同比上升85.28%。
(二)提起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数为17件,同比上升30.77%。
六、其他检察工作
(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不捕率
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9.38%,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
2. 附条件不起诉率
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6.27%,同比上升25.3个百分点。
(二)司法救助率
司法救助率为2.2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
(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各级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53人次,同比上升47.22%。
(四)审查案件听证工作
全市开展审查案件听证319件次,同比上升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