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多措并举,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时间:2019-08-14
来源:富锦院
作者:杨建
编辑:苏相月
录入:苏相月
审核: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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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和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来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该院综合业务部共接收群众来信12件,均在7日内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了回复,回复率达到100%。
一、领导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景春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要认真学习上级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相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转变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坚持用真情实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广大干警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分管领导主动靠前,全体干警共同行动,全力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和办理工作。
二、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规范化。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来访人员与接待人员须知》《控告申诉接待中心“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的接收、受理、登记、分流、回复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对检察机关管辖的相关回复标准予以说明,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承办部门并告知信访人。承办部门检察官的实体性答复应当根据以案释法的要求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会同综合业务部门共同答复,严肃工作纪律,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认真做好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该院综合业务部门接到上级院和党委人大等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后,第一时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由本院进行登记、办理及答复;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信访件转往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进行登记、办理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催办督办,在案件期满周期前要向办案部门督促提醒,确保群众来信时能够依法及时处理。今年6月份,该院接到富锦市政法委转交省第三巡视组移交的关于孙某某相关信访材料,经请示检察长,针对孙某某提出的诉求,认真讨论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将孙某某请到检察机关,由分管副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向孙某某宣布处理决定并征求其意见,孙某某对此表示满意,并表示不再上访。
四、保证质效,落实好执法为民理念。该院对群众通过来信反映的诉求,自收到信访材料之日起7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严格按照高检院下发的群众来信回复模板制作书面回复函。对重大、敏感、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由相关业务部门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对程序简单、控告申诉、案件管辖等方面问题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回复。今年4月23日,梁某某因3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富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监督,鉴于案情复杂,接访人员马上联系第四检察部,由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接待、耐心解答,并于2019年4月24日决定受理。该院通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一、领导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景春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要认真学习上级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相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转变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坚持用真情实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广大干警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分管领导主动靠前,全体干警共同行动,全力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和办理工作。
二、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规范化。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来访人员与接待人员须知》《控告申诉接待中心“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确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的接收、受理、登记、分流、回复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对检察机关管辖的相关回复标准予以说明,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承办部门并告知信访人。承办部门检察官的实体性答复应当根据以案释法的要求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会同综合业务部门共同答复,严肃工作纪律,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认真做好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该院综合业务部门接到上级院和党委人大等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后,第一时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由本院进行登记、办理及答复;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信访件转往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进行登记、办理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催办督办,在案件期满周期前要向办案部门督促提醒,确保群众来信时能够依法及时处理。今年6月份,该院接到富锦市政法委转交省第三巡视组移交的关于孙某某相关信访材料,经请示检察长,针对孙某某提出的诉求,认真讨论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将孙某某请到检察机关,由分管副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向孙某某宣布处理决定并征求其意见,孙某某对此表示满意,并表示不再上访。
四、保证质效,落实好执法为民理念。该院对群众通过来信反映的诉求,自收到信访材料之日起7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严格按照高检院下发的群众来信回复模板制作书面回复函。对重大、敏感、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由相关业务部门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对程序简单、控告申诉、案件管辖等方面问题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回复。今年4月23日,梁某某因3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富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监督,鉴于案情复杂,接访人员马上联系第四检察部,由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接待、耐心解答,并于2019年4月24日决定受理。该院通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