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
时间:2023-07-06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香凝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45件。市院填报102件,占22.9%;基层院填报343件,占77.1%。其中桦南院48件、同江院45件、前进院34件、向阳院32件、郊区院32件、东风院31件、富锦院30件、汤原院30件、桦川院30件、抚远院28件、合江院3件。
445件中,涉及司法活动335件、干部选拔任用69件、项目安排8件、工程建设6件、监督执纪27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的4件、熟人50件、亲友77件、同学40件、同事8件、战友2件、其他264件。
二、院领导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4件,其中市院12件、前进院12件、同江院10件、向阳院10件、汤原院9件、郊区院9件、东风院9件、抚远院7件、桦川院6件、富锦院6件、桦南院4件。
三、“零报告”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续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