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
时间:2023-04-06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香凝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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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8件。市院填报60件,占26.3%;基层院填报168件,占73.7%。其中桦南院21件、前进院18件、东风院18件、富锦院17件、向阳院16件、郊区院16件、同江院16件、汤原院15件、桦川院14件、抚远院14件、合江院3件。
228件中,涉及司法活动169件、干部选拔任用27件、项目安排5件、工程建设2件、监督执纪25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的4件、熟人23件、亲友36件、同学22件、同事12件、其他131件。
二、院领导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4件,其中市院19件、前进院9件、抚远院7件、向阳院6件、桦川院6件、汤原院6件、东风院5件、郊区院4件、富锦院4件、桦南院3件、同江院3件、合江院2件。
三、“零报告”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严格贯彻最高检、省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2023年04月06日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8件。市院填报60件,占26.3%;基层院填报168件,占73.7%。其中桦南院21件、前进院18件、东风院18件、富锦院17件、向阳院16件、郊区院16件、同江院16件、汤原院15件、桦川院14件、抚远院14件、合江院3件。
228件中,涉及司法活动169件、干部选拔任用27件、项目安排5件、工程建设2件、监督执纪25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的4件、熟人23件、亲友36件、同学22件、同事12件、其他131件。
二、院领导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4件,其中市院19件、前进院9件、抚远院7件、向阳院6件、桦川院6件、汤原院6件、东风院5件、郊区院4件、富锦院4件、桦南院3件、同江院3件、合江院2件。
三、“零报告”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严格贯彻最高检、省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