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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

时间:2022-11-03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香凝

录入:孙安琪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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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9件,市院填报52件,占32.7%,基层院填报107件,占67.3%。其中向阳院25件,东风院14件,前进院10件,郊区院9件,富锦院9件,桦南院9件,抚远院9件,同江院7件,桦川院6件,汤原院6件,合江院3件。
159件中,涉及司法办案69件、干部选拔任用3件、监督执纪3件、其他事项84件;不当接触交往17件,了解案件进展115件,反映情况10件、监督依法办案17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的2件、熟人28件、亲友29件、同学13件、同事5件、其他82件。
二、领导班子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7件,其中市院12件,前进院2件,东风院2件,向阳院3件,郊区院1件,桦川院2件,桦南院2件,同江院1件,抚远院2件。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填报质量,推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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