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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法治护成长 家校共 “心” 声

时间:2025-05-23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国佳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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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助力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5月22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东极暖阳”联合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青苗”走进云环小学,为家长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为“家校共育”注入法治与心理的双重力量。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青苗宣讲团”成员刘明莉老师以心理学理论结合案例形式,将家长类型划分为“权威型”“专制型”“溺爱型”“忽视型”并详细解读不同类型教育方式对孩子性格、价值观形成的影响,帮助家长更清晰地认识自身教育方式,引发家长深刻反思。对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建立良好亲子关系、营造和睦家庭氛围提出了多角度的建议,帮助家长打破传统教育误区,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依法带娃”。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课,将司法警示与心理疏导创新融合,将“事后惩戒”转化为“事前预防”,不仅提升了家长的教育能力,还推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今后,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东极暖阳”将继续综合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矫治教育、心理疏导、救助帮扶等多重保护措施实现全方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法治与温情为底色,共同守护万千家庭的幸福与未成年人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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