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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云讲堂”开课 为监督工作充电赋能

时间:2025-05-08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斗超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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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规范开展,近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举办“全市行政检察线上讲堂——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业务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孙显鹏担任主讲人,全市两级院行政检察干警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以《人民检察》刊载的专题文章为蓝本,系统梳理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度的出台背景、法律依据、监督原则及实务要点。主讲人围绕《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六大框架和二十九条具体规定,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了以下内容:

一、监督范围:明确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行刑反向衔接”为线索来源,重点监督被诉行政行为及关联行政行为的违法情形;

二、监督标准:严格区分“程序违法”与“执法瑕疵”,聚焦超越职权、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六类违法情形;

三、协同机制:强调与监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公益诉讼等制度的衔接,避免职能交叉或重复监督;

四、谦抑原则:坚持“有限监督”,不代行行政权、不干预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扎实、收获颇丰,课程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充分结合基层办案实际,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解和生动的案例解析,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可感。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检察机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实效。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制度落实,组织全市行政检察干警开展《意见》专题研讨,结合佳木斯地区特点,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聚焦监督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等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争议联调、案件会商等协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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