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07-12
来源:同江市检察院
作者:刘晓莉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强化行政检察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破解程序空转等难题方面的积极作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争议化解 纠违、减负
该院2022年办理苗某某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监督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对苗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事实认定不清、可能存在错误,遂开展调查核实。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找到关键证据,发现苗某某并不是行政处罚的适格主体。为了进一步破解“症结”,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听证会,出示调取的证据,说明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的错误情形,建议行政机关撤销对苗某某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释法说理化解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苗某某减去不应负担的处罚。
争议化解 遵法、护民
2023年该院聚焦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了某行政机关申请监督案,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纠正错误裁定。同时发现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是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执行,而处罚内容是需要拆除在耕地上建筑的违建房屋,但该房屋是被处罚人的唯一住房。如果强制拆除会造成被处罚人生活困难,进一步激化矛盾。检察官充分考虑法律之外的社会因素,沟通协调行政机关与被处罚人和其所在的村委会促成双方和解,由行政机关宽限被处罚人拆除违建房屋时间,被处罚人按照行政处罚决定自行拆除违建房,同时村委会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同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进行了回访,与被处罚人一同到违建房屋原址查看秧苗生长情况良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下步工作中,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办好关系人心向背的民生“小案”,让司法办案更契法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