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
时间:2024-07-02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香凝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6件。市院填报45件,占14.7%;基层院填报261件,占85.3%。其中桦南院33件、富锦院30件、郊区院29件、向阳院28件、前进院28件、同江院24件、桦川院23件、汤原院21件、抚远院21件、东风院18件、合江院6件。
306件中,涉及司法办案263件、干部选拔任用19件、项目安排7件、工程建设10件、监督执纪7件。
二、院领导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7件,其中市院12件、向阳院13件、桦川院12件、前进院12件、抚远院11件、富锦院10件、桦南院9件、汤原院9件、郊区院9件、东风院9件、同江院6件、合江院3件。
三、“零报告”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格贯彻最高检、省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持续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欢迎社会各界对佳木斯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