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对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4-03-21
来源:桦川县检察院
作者:张闯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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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桦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为全县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开学第一课”。
在课堂上,法治副校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结合近年来校园欺凌引发的真实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详细向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面对校园欺凌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等相关知识,深入分析了预防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以问促学,引导大家不做可恨的施暴者、冷漠的旁观者,要做崇法向善的好少年,并鼓励同学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下一步,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桦川苗”未检工作室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