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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三季度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

时间:2023-10-11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香凝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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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三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一、记录报告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37件。市院填报91件,占22.9%;基层院填报346件,占77.1%。其中桦南院46件、同江院44件、前进院38件、东风院33件、抚远院32件、富锦院30件、汤原院30件、桦川院30件、郊区院30件、向阳院30件、合江院3件。

437件中,涉及司法活动323件、干部选拔任用74件、项目安排10件、工程建设5件、监督执纪25件;与填报人关系为有关领导的3件、熟人85件、亲友70件、同学32件、同事2件、战友2件、其他243件。

二、院领导填录情况

本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3件,其中市院12件、前进院20件、向阳院14件、同江院12件、汤原院12件、郊区院12件、东风院11件、富锦院9件、桦川院9件、桦南院6件、抚远院5件、合江院1件。

三、“零报告”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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