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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以案为鉴 坚守底线

时间:2023-10-10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曲彤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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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10月10日下午,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关键少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建设。

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立新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正副职及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基层院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张树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淑梅分别传达了最高检《关于6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省院《关于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系统内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媛媛作总结讲话,她强调:

要强化政治建设,把握从严管党治检正确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要压实主体责任,建设职能明晰责任链条。两级院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自觉当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营造者和维护者。

要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要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内部监督制约和司法责任追责惩戒,综合运用自上而下监督、巡视巡察对照整改、重大决策监督、述责述廉等方法,推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要持续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刚性约束。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纪律规定,凡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要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要在综合发力、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深挖警示教育素材,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把纪律处分从“一张纸”切实转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

会议还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惩贪治腐一刻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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