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哈尔滨阿城:保护帮教同发力
时间:2025-11-14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作者:张兴民 赵琳琳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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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被害女孩小佳(化名)家中进行回访,看到她脸上重拾灿烂笑容,听着她说起自己的校园生活,检察官的担忧也放下了一些。

  2024年11月,14岁的小佳被15岁的小明(化名)侵犯,这不仅给小佳的身心造成巨大创伤,也让整个家庭瞬间跌入谷底。“孩子因创伤还出现了应激反应,其父母早年离异,母亲失联,父亲身患多种疾病且常年在外打工,她由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抚养,全家仅靠3亩地维生。”该院未检检察官同步将案件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

  “不能让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得不到应有的救助,整个家庭也因此陷入困境。”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孟茹说。接到线索后,该院检察长立即带队入户走访,启动救助程序。该院一方面尽快帮小佳一家申领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并协同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为其家庭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该院邀请心理专家对小佳开展多次心理疏导,逐步消除小佳的心理创伤;协调教育局、学校为小佳制定学业帮扶计划,让小佳能够重新开启校园生活。

  而被告人小明的境遇也不容乐观,他出生时被父母抛弃,后由太爷爷太奶奶照顾,初中辍学后独居在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无赔偿能力。面对罪错未成年人,检察官坚守“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在小明到案后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联系小明的太爷爷开展亲情会见活动,在开展教育矫治的同时推进案件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今年2月,小明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该院及时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联动矫治机制,持续跟进他的教育改造情况。检察官定期与管教民警沟通,为小明制定了个性化矫治方案,邀请心理矫治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他开展心理辅导。

  “无论是未成年被害人还是罪错未成年人,我们坚守的根本就是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该院检察长苏彦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