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时间:2024-12-19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   作者:隋璐阳     审核:何其伟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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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强调 
锐意进取  奋勇拼搏

扎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五年来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总结了刑事检察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就扎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有力维护安全稳定,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在求真务实中发展、在担当实干中进步。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全省刑事检察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检察工作宝贵经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并举,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检察工作基本特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检察工作基本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制办事,依照岗位职责落实,恪守权力边界,坚守法治底线;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检察工作基本形式,全面准确理解“两个回归”的深刻内涵和“一取消三不再”的重要意义,立足办案,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检察工作价值追求,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刑事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强化刑事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把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检察铁军。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7个市院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了交流。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市(分)检察院设分会场。